您的当前位置: 网上买球(中国) > 招生就业 > 招生信息 > 正文

关于填报高考志愿及录取问题解答
添加时间:2013-05-31  |  访问量:  来源:

1.今年考生如何填报志愿,分几次、何时填报?

  今年普通高考考生志愿在网上填报。网上填报志愿分三次进行:第一次在6月20日8:00—28日18:00,填报提前批本专科、专项计划本科批和专升本志愿;书面签字确认时间为6月30日—7月2日。第二次在6月30日8:00—7月4日18:00,填报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对口生志愿;书面签字确认时间为7月6日—7月7日。第三次在7月6日8:00—10日18:00,填报本科三批、专项计划专科批、高职高专一批、高职高专二批志愿;书面签字确认时间为7月12日—7月13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志愿填报,考生志愿以网上保存的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必须履行书面签字确认手续(征集志愿除外),即由县级招办依据考生网上保存的志愿信息打印出志愿表,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签字确认,并存入考生档案。志愿经考生签字确认后,录取时不得放弃,高校也不得以考生放弃录取为由退档;未经考生书面签字确认的信息,将不作为投档依据;考生确认后的志愿信息任何人不得改动,否则,除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外,还要取消被改动志愿考生的录取资格。

  考生应依据省招办公布的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含录取期间公布的学校征集计划),认真阅读有关招生章程,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高校和专业。志愿由考生本人填报,其他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要兼顾个人意愿和国家需要,还要根据高校收费、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情况,实事求是地慎重选报。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今年考生网上填报高校或专业志愿是如何规定的?

  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实行平行志愿,志愿设置和填报方式如下:

  自主招生考生志愿:已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可以填报1个相应自主招生高校志愿,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提前批自主招生的院校和专业,志愿直接填在提前批第一志愿栏;本科一批单设自主招生志愿栏供考生填报。

  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平行志愿:考生可以填报1—6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已取得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所选择的相应高校须填报在平行志愿的第一个位置。

  提前批(除艺术外)、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三批、专项计划专科批、高职高专一批和高职高专二批第一志愿设1个高校志愿、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设1—4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考生在填报提前批志愿时,只能从体育、艺术、军事(含国防生)、公安院校、司法院校公安类专业以及有特殊要求的普通高校中选报其中一类,不得兼报。

  艺术类志愿分本科、专科两个批次。其中本科批次分A、B两段,每段可按顺序填报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填报1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专科批次可按顺序填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填报1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填报在相关批次规定的位置,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填报相应批次的1所招收民族预科班的高校志愿。有的高校预科班分专业方向,考生可选报1—5个预科班方向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志愿必须填报在相关批次所规定的位置;其他批次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志愿必须填报在相应批次的第一院校志愿栏中。填报定向西藏志愿的考生,在志愿签字确认时须同时递交定向西藏就业保证书。

  对生源不足的高校进行网上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重新在网上填报1—6个平行的高校志愿(艺术类征集志愿除外),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3.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第一,考生填报志愿前,应先认真阅读网上填报志愿说明和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前可修改两次,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第二,考生填报志愿应以《招生考试之友》合刊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高校、专业名称和代号为准,各批次志愿中的高校和专业代号必须与“专业目录”相应录取批次中公布的高校和专业代号相一致,否则将无法填报志愿和录取。

  第三,考生填报志愿要注意分清科类,准确填报。文科考生要从文科类“专业目录”中选择高校和专业,理科考生要从理科类“专业目录”中选择高校和专业。同样,体育、艺术、军事(含国防生)、公安、司法类考生要从“专业目录”相应类别选择高校和专业。

  第四,经公示符合填报专项计划志愿资格的考生方可填报专项本科批次或专科批次计划志愿。

 
  4.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如何实施?

  自2012年起,教育部等五部委组织实施的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文件规定我省26个县(市)】的生源实施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单独划定分数线,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招办按照高校专项计划120%的比例投档,高校在提档线上依据考生投档总分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未完成计划公开征集志愿。

5.艺术类高校(或专业)招生有哪些规定?

  (1)考生什么时间填报艺术类高校(或专业)志愿?

  报考艺术学校(或专业)的考生,在6月20日8:00—28日18:00填报本、专科志愿。

  (2)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有何规定和要求?

  艺术类考生填报艺术类高校(或专业)志愿应填在提前录取艺术类高校栏内。本科批次分A、B两段,每段可按顺序填报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填报1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专科批次可按顺序填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填报1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未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或省统考专业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填报艺术高校和专业志愿。

  艺术类考生除填报提前批艺术类高校录取志愿外,可兼报非提前批次高校普通类志愿。

  (3)艺术高校(或专业)如何录取?

  艺术高校(或专业)录取工作分本科、高职高专两个批次进行。本科分A、B段,录取时间安排在提前批次和本科一批的录取时段。高职高专录取,与普通类本科二批录取同时段分别进行。

  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和我省的规定执行。

  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将按不同类别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分别划定艺术类本、专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分数线。录取时按照专业、文化双上线的原则,依据高校确定的录取规则和考生志愿,按高校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向招生学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在网上择优录取。

  对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考生,要求考生省统考的专业成绩和校考的专业成绩均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相应的录取控制线以上,依据高校录取规则和考生志愿,按高校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向招生高校提供电子档案,由高校择优录取。

  按照志愿投档后仍不能录取满额的高校,将征集志愿。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的高校在全省统考考生中征集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只在本校专业合格生源内征集志愿。

  录取新生的文化分数线,除教育部规定的独立设置的31所艺术本科学校和13所参照高校自行划定分数线外,其他高校均执行我省划定的分数线。

  兼报普通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所报艺术专业志愿不能录取,而文化成绩又达到普通类录取分数线时,可参加普通类学校录取。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注意了解有关学校的艺术专业录取规则。

6.我省如何实施网上录取?

  我省的普通高校招生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远程网上录取是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支撑、以电子信息流转为基础的招生管理模式,它以电子档案替代纸介质档案运转。

  网上录取实施办法是:根据省招委会划定的文、理科各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体育、艺术类本、专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分数线,在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同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投档比例,省招办向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1)本科一批先投放当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自主招生志愿考生档案,高校审核确定录取名单并调整相应招生计划。之后,再进行平行志愿投档。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平行志愿投档,省招办按计划数的120%以内适当比例向高校提供上线生源情况,高校提出调档比例意见,省招办根据高校调档比例意见进行模拟投档后确定调档比例,进行正式投档。

  (2)其他批次第一志愿批量投档比例,省外高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本省高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10%以内确定。除第一志愿批量投档外,补充投档和其他志愿投档均按高校计划余额1∶1投档。

  (3)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平行志愿投档后不再补充投档,计划余额统一征集志愿。其他批次第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后,可根据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不超过两次的批量补档,未完成的计划余额统一征集志愿。省招办在每批投档结束后,向社会公布计划余额,公开征集志愿。对计划余额不大的高校,在分数线上征集志愿;对计划余额大的高校征集志愿时降分备档。征集志愿后线上生源仍不足的,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20分。当次征集志愿的计划只按考生当次所报的征集志愿投档。

  需要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要注意录取期间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及新闻媒体有关信息,按时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4)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并将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校招生录取时的重要参考。高校招生章程中有关内容与国家和我省规定不相符的,以国家和我省规定为准。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省招办负责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5)高等学校根据省招办远程录取网上核准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后,连同省招办提供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确认表仅在本科三批民办院校和独立院校中使用)、有关入学报到须知和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高校、中学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押考生录取通知书。

  (6)省招办和高校须将有关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向考生提供录取信息、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考生可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或拨打全省招生服务热线电话(9601166),或到市、县招办招生服务大厅查询,或通过高校公布的途径查询和确认本人的录取结果。

  (7) 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县(区)招办统一管理。已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到县(区)招办领取本人的纸介质档案,入学报到时交给高校。新生入学后,高校将组织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考生档案退回考生所在的县(区)招办。

  7.被录取考生应注意哪些问题?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入学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

  省招办根据高校报送的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名单,在本省录取考生数据库中对相应考生予以注销,并对这部分考生另行建立《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备案数据库》,报教育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