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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院学资〔2019〕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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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财〔2017〕73号)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进一步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对广大在校学生进行精准资助,现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学生。
二、认定标准
1.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在扣除基本生活费用,缴纳除学费以外的其他国家规定的费用后,需要通过助学贷款解决部分学费的,认定为一般困难等级。
2.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在扣除基本生活费用后,不足以全额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者,部分需缴纳费用需要通过贷款解决的,认定为困难等级。
3.学生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学校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需要通过贷款解决的,认定为特殊困难等级。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比例
困难等级的认定工作原则上以学院为单位,分班级组织评议。特殊困难比例占学院总人数的8%,困难比例占学院总人数的12%,一般困难占学院总人数的20%,人数四舍五入。具体名额分配各学院可根据各班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合理安排。
四、认定程序
1.提前告知。各学院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向学生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并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2.个人申请。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网上买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班级评议。辅导员组织班级评议小组,根据申请材料、量化自评得分情况及学生在校表现,对申请人进行评议,汇总量化自评得分和民主评议得分后给出排名,提出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初步意见。
4.学院审核。各学院资助工作认定小组审核各班级评议情况,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确定困难等级认定结果,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查各学院审核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期间接受学生对评议过程及结果的咨询投诉,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各学院。
6.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审核无异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备案。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6月25日前完成):各学院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文件精神及申请流程。组织成立学生资助工作认定小组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评议小组,班级评议小组签署《黄河水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评议小组承诺书》。
第二阶段:(9月3日前完成):组织2017级、2018级学生填写并整理汇总《黄河水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形成困难生档案。
第三阶段(9月6日前完成):各班级评议小组对2017级、2018级学生的困难等级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报各学院资助工作认定小组审核、认定。
第四阶段(9月12日前完成):各学院资助工作认定小组对各班评议小组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推荐结果进行认定、公示。同时开展2019级新生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
第五阶段(9月20日前完成):完成2019级新生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并进行公示。本学年最终认定结果同步到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系统中。
最终名单确定后,于9月27日将“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认定小组名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评议小组名单、黄河水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评议小组承诺书、黄河水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黄河水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评议汇总表、黄河水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等级认定汇总表”(格式见附件)电子稿与纸质稿(需加盖行政公章)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相关要求及说明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基础,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认定程序,留存评议小组会议纪要,班级评议汇总表中班级90%以上人员签字。
2.各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困难等级公示5个工作日,建立困难学生档案,并自觉接受全校师生及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
1.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认定小组名单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评议小组名单
3.黄河水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评议小组承诺书
4.黄河水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5.黄河水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评议汇总表
6.黄河水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等级认定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6月20日
附件1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认定小组名单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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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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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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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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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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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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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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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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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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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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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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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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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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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工作分工写明负责助学贷款、奖助学金评定、义工、勤工助学等工作。
附件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评议小组名单
学院(盖章) 班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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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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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班级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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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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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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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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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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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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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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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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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黄河水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班级评议小组承诺书
学院:
班级:
班级总人数:
辅导员姓名:
辅导员联系方式:
我承诺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评审要求和评审程序,认真做好认定工作,并严格保密,不在工作范围之外泄露、谈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情况。若有违背,将自愿退出班级评议小组,接受处分。
成员签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4
黄河水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本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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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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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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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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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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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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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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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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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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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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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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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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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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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亲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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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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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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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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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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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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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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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状况量化自评(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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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本人
基本情况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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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生活来源的孤儿或残疾学生(10分);孤儿或残疾学生(5分);农村特困救助学生(8分);烈士子女(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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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长期身患重病,需持续不断地接受治疗(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材料)(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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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学生(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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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家庭经济基本情况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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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家庭(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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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双方均有残疾且丧失劳动能力(10分);父母一方有残疾且丧失劳动能力(7分);父母一方有残疾且部分丧失劳动能力(4分);父母一方有残疾但未丧失劳动能力(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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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方有重大疾病正在治疗,难以维持基本的生活费用(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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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有重大疾病正在治疗,难以维持基本的生活费用(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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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重大疾病正在治疗(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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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固定收入的单亲家庭子女(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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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且有2人以上同时上大学(8分);家庭经济困难且有2人以上同时受教育(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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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经济
状况(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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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贫困县(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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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部地区(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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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当年突发事件情况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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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所在地遭受突发自然灾害,家庭遭遇重大伤亡或损失(10分);家中突发变故,导致经济状况急转直下,无法承担在校期间的住宿费、生活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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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得分
(最高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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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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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诚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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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诺在校期间遵守校规校纪、认真学习、艰苦朴素、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如获得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的资助,我愿意服从学校安排,参加志愿服务。我保证以上所填内容真实,如有虚假,我愿意退回因此所获资助并接受校规校纪处分。
申请认定困难档次为:□经济特殊困难学生;□经济困难学生;□经济一般困难学生。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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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所有情况均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材料齐全者直接认定特殊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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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民主评议情况(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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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着饰品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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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着朴素、无高档时装者,加4分;否则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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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贵重首饰(金饰、玉器、品牌饰品等)者,加3分;否则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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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实无华、没有高档化妆品者,加3分;否则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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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消费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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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在餐厅就餐,无校外聚餐等消费行为,加6分;否则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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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抽烟习惯,能配合学校、学院、班级遵守无烟校园规定者,加4分;否则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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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用品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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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高档手机(价值3000元以上),加4分;否则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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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高档电脑(价值5000元以上),加3分;否则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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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高档数码相机、摄像机等(价值4000元以上),加3分;否则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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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表现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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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实际困难情况和平时消费情况,勤俭节约者,加2分;表现一般者,加1分;奢侈浪费者,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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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但能遵守学校纪律,按时缴纳学费或按规定办理缓交手续者,加2分;否则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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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内参加勤工助学岗位或校外勤工俭学、自立自强者,加2分;否则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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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有生源地或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者,积极自助者,加2分;否则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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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突出的诚实守信、自立自强、拾金不昧等事迹者,加2分;否则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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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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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经批准在校外租房者;(2)提供家庭经济困难材料弄虚作假者;(3)有抽烟、酗酒嗜好者;(4)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通宵上网打游戏者;(4)经常与朋友聚餐、出入KTV等消费场所者;(6)与家庭经济状况不符的其它不当消费行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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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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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得分
(最高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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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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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评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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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生所在班级共
人,其中申请经济困难学生
人,该生最终评议总得分 ,班级排名为 名。
该生认定困难等级为:□经济特殊困难;□经济困难;□经济一般困难;□非困难。
班级评议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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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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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班级民主评议、本学院认真审核后,
□同意班级民主评议结果。
□不同意班级民主评议结果,调整为
。
工作组组长签章:
年 月 日
(加盖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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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资助
管理
中心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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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学院推荐,学校核实,
□同意学院意见。
□不同意学院意见,调整为
。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加盖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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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环节,体现了党和政府及学校对困难学生的关心和支持。民主评议小组要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对申请学生进行评议,如有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行为,学校将严肃处理。
2.为保护学生隐私,本表内容保密,仅供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使用。
3.提交本表时需同时提交建档立卡、低保证、孤儿证、烈士证、残疾证、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当地民政部门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4. 本表用A4纸正反打印,学院盖章后统一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
附件5
黄河水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评议汇总表
班级:
制表日期: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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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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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自评得分(最高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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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评议得分(最高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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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
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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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
总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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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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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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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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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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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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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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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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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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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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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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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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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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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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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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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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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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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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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签名): 评议小组(签名):
班级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 6
黄河水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等级认定汇总表
学院 制表人:
年 月 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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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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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
总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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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最终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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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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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助学
贷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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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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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审核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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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为样表,请用Excel制作填写;
2.“申请助学贷款金额”一列需为数字,“困难等级”一列为班级评议结果;
3.汇总表需学院领导签字审核后加盖学院行政公章,“困难等级认定申请表”请按汇总表顺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