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开封市委批准,开封市纪委监委对开封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国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国平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思想蜕化变质,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经商办企业,借用管理对象钱款,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执法犯法,滥用职权,违规调查他人信息;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作安排、司法活动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杨国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国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