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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教学、训练检查制度
发布时间:2016-06-26 15:33:46  |  点击次数:  来源:

体育部教学、训练检查制度

为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体育课教学质量,完成好学校体育教学工作和任务,现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课前检查内容

1.教师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到达上课地点。

2.教室上课着装是否符合要求。

3.教室上课是否带教案和学生点名册。

4.上课场地、器材是否准备充分。

(二)课中检查内容

1.教室上课的态度是否认真、端庄;仪表是否端庄,教学组织是否严谨。

2.教学内容与教案、教学大纲是否一致。

3.教师上课有无闲谈、吸烟、接打电话及随意离开课堂等行为。

4.教师是否提前下课。

(三)课后检查内容

1.教师教案是否及时填写课后小结。

2、下课后是否将器材完好归还。

(四)检查措施

1.检察人员应该将检查结果和意见及时通报给上课教师。

2.检察人员应该将检查结果和意见以书面形式上报给体育部备案。

3.体育部每学期进行一次期中教学检查,由主管教学主任负责。

4.各教研室每月进行一次教学检查,由教研室主任负责。

在检查过程中,如有教师违反教学纪律、出现较差错或教学事故,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公布,记录在案并存档,作为评定教师教学质量及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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