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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水院第一届“最美水院人”推荐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 作者:宣传部   转帖自: 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3/24 10:25:21 责任编辑:耿风     审核人:]

为展示我校思想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彰显师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在全校兴起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热潮,促进师生道德素质和学校文明程度不断提高,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第一届“最美水院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广泛发动师生推荐、评选“最美水院人”,充分运用榜样力量推动形成崇德向善的良好风尚,为深入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内涵建设,实现“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职院校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有力道德支撑。

  二、组织机构

  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和奖励办法;审核推荐候选人材料;审议提出异议的有关事项;向校党委提出评选建议名单。

  组  长:许 

  副组长:刘国际刘卫锋

  成  员:茹正波 王卫东 刘紫婷 杨士恒 张豫东

        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教务处、人事处、  

        党委学工部、纪委、校工会、校团委等部门负

        责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

   三、奖项分类与设置

评选的“最美水院人”分为敬业奉献、“诚实守信”、“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孝老爱亲”五类,每类具体名额根据推荐候选人事迹情况确定。从推选出的 “最美水院人”中评选产生道德模范若干名。

评选确定的“最美水院人”由党委宣传部推荐参加各级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评选。

四、参选范围和标准条件

(一)参选范围

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赞誉的师生(包含离退休教职工)均可参选,其中,“敬业奉献”类“最美水院人”推荐对象范围为在我校入职工作三年以上的教职工。

(二)标准条件

分敬业奉献、诚实守信、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孝老爱亲五种类型,具体标准如下:

1)敬业奉献“最美水院人”:爱岗敬业,善于学习,刻苦钻研,技术精湛,业务过硬,勇于创新,在提高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贡献突出;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平凡岗位上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道德,办事公道、清正廉洁、形象文明、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2)诚实守信“最美水院人”:坚持实事求是,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在工作和生活中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坑蒙欺诈行为,在公众中形成高度信誉;坚持以信立业、一诺千金理念,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有拾金不昧等重大情节。

3)助人为乐“最美水院人”: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4)见义勇为“最美水院人”:在国家、集体和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突发事件和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5)孝老爱亲“最美水院人”: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尊重长辈,赡养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长期悉心照顾他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使他们享受天伦之乐和人生幸福;以平等、民主的态度对待每一位亲人,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五、评选程序

(一)推荐候选人

1.推荐办法

推荐采取组织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组织推荐由各院系(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门负责,全校师生可以实名推荐“最美水院人”人选,推荐要附典型事迹材料。

每个院系(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的“最美水院人”师生候选人每类至少1名,机关各部门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推荐。推荐人选应按类别填报“最美水院人”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三份)。

2.典型事迹材料的基本要求

2000字左右。材料忌空泛概括,不可写成个人工作总结。事迹介绍要紧紧围绕“最美水院人”的分类标准要求,具体、真实、可靠;不一定面面俱到,要突出其感人经历、动人故事、面对困难时的选择和取得的成绩,以时间、影响范围等数据效果说话。

推荐“最美水院人”的典型材料(可附图片佐证)和个人工作照的电子版,请发到党委宣传部办公自动化或电子邮箱toxcb@163.com,照片请以jpg格式发送。由组织推荐的,报送经审核并加盖部门公章的纸质材料。

推荐工作截止时间:2016481700前。

(二)审核拟定正式候选人

校党委宣传部、党委学工部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分别对师生候选人事迹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需要,向推荐人选所在单位的领导、同事、同学等征求意见,向有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以确保推荐工作的质量。

经审核后,由党委宣传部牵头拟定正式候选人,参加全校评议。

(三)评选及评议

1.全校评选

校党委宣传部通过校园网、学校官方微博、宣传栏等宣传“最美水院人”正式候选人的主要事迹。教职工、学生都可通过校园网投票、纸质投票、学校官方微博评议等方式,参加“最美水院人”评选活动。

2.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议

根据全校师生评选结果,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议确定一定名额的“最美水院人”人选,并从已定候选人中评议产生道德模范人选若干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议产生的“最美水院人”、道德模范人选名单提交校党委核定。

(四)公示

校党委宣传部通过校园网、官方微博、宣传栏等公示评选结果。

(五)表彰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报校党委命名表彰。学校选择适当时机召开表彰大会和道德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党委宣传部组织对“最美水院人”、道德模范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并在全校组织开展学习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最美水院人”评选活动对于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提高师生思想道德素质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将评选表彰活动作为提升师生文明素质和我校文明程度的重要抓手,把组织推荐“最美水院人”的过程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抓实抓细。要切实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使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到评选推荐和道德建设实践中来。

(二)面向基层,发动师生

推荐活动要充分体现群众性,广泛开展推荐、评议活动,认真挖掘、着重推选出事迹突出、师生公认、典型性强、可信可学的候选人,使推荐评选成为师生发现典型、学习典型的过程,成为师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做到好的模范大家评,好的风尚大家传。

(三)坚持标准,严格审核

各部门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评选活动的组织、推荐、申报等工作,及填报人的报名表、事迹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推出的人选事迹的真实性、客观性、先进性和典型性。

(四)舆论引导,务求实效

校党委宣传部牵头,各部门配合,要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评选活动始终,充分利用校内外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最美水院人”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格,在全校营造“人人学习好人,人人争当好人”的浓厚氛围。

(五)长效激励,引领风尚

以此次评选为契机,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长效激励机制, 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行之有效的具体办法,开展对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激励、资助等关爱行动,尤其要切实做好对生活困难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帮扶工作,充分体现道德模范享有崇高社会地位、广受社会尊崇,重在树立正确价值导向,引领良好道德风尚的建立。

 

附件:2016年“最美水院人”候选人推荐表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