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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黄河水院校园网新闻稿件写作与编辑规范(试行)》的通知
[ 作者:党委宣传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6/22 16:27:31 责任编辑:姚芬     审核人:]


全校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校园网新闻的采写和编辑上传工作,确保校园网新闻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网上买球校园网新闻稿件写作与编辑规范(试行)》印发即日起,各部门需要上传新闻网的新闻信息必须严格按照图文规范要求编辑、排版,经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全媒体站群系统上传,并投递到“黄河涛声”中的“学校新闻”“校园动态”“通知公告”等相应栏目,重要新闻必须同时报送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章的纸质稿,否则,稿件不予审核发布。

 

                                                                    党委宣传部

                                                                   2016621

 

附件: 

网上买球校园网新闻稿件写作与编辑规范(试行)

 

校园新闻网是我校对内宣传的重要阵地和对外宣传的主要窗口。为进一步贯彻《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新闻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党〔201524号)、《网上买球新闻宣传管理办法》(黄院〔20155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校园网新闻的采写和编辑上传工作,增强校园网新闻宣传的真实性、及时性、规范性,不断提高新闻稿件质量,发挥校园网在“交流信息、展示水平、树立形象、引导舆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特提出如下要求与规范 :

一、栏目设置

学校校园网设置“学校新闻”和“校园动态”两个新闻栏目。

(一)“学校新闻”栏目发布的主要内容

1.学校重要工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

2.上级领导来访、国际交流、校际交流;

3.学校主要领导重要活动;

4.学校重要建设成就、办学成果和典型经验;

5.集体或个人获厅局级以上重要奖励;

6.师生集中关注的校园热点;

7.学校其它重要新闻。

(二)“校园动态”栏目发布的主要内容

1.在“学校新闻”发布内容之外的校级工作和活动;

2.各部门重要工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

3.各部门重要建设成就、办学成果、典型经验和创新性工作开展情况;

4.各部门其它重要新闻。

(三)明确不能在新闻栏目发布的新闻

1.学校层面或部门层面一般工作协调会、部署会等;

2.各部门的常规性、事务性工作或活动;

3.已有其他部门在新闻头条中曾报道过的同类活动的新闻;

4.任何集体或个人带有商业性质或广告推广的新闻;

5.各部门系列活动,连续第二次分条进行报道的新闻(可以在第一条报道下面作链接) 

6.报道时间严重滞后的新闻;

7.其他不适宜上新闻头条的新闻。

二、新闻采写要求

(一)撰写主体

根据“谁主办(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新闻稿件由事件相关主办部门负责采写(包括摄影);全校性重大活动和重要事项的新闻稿件由校党委宣传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采写(包括摄影)。

(二)新闻稿件撰写规范

1.新闻采写要把握真实性、典型性、及时性原则,避免把一般常规性工作、工作总结作为新闻采写,采写时要避免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

2.写作和编辑新闻稿件,首先应检查新闻的基本要素是否正确:时间、地点、人物、什么事、为什么、怎么样。必要时应与相关信息报送部门核实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时间要素一般只写“×月×日”,前面不加年份,后面可以具体到“上午”、“下午”、“晚”,一般不写“×点×分”,除非特别需要。新闻地点一般要明确到校内校外,校内的道路、场所等名称以学校统一发布的为准;会议活动地点只写到“行政楼第×会议室”“××××学院(系部或部门)会议室”“ ××号教学楼××室”“ ××号实训馆学术报告厅” 等即可。

3.新闻报道要以客观事实来说话,通过一定的技巧,把事实表达清楚,让读者明白要传达什么信息。信息的传达过程,本身就是表达作者立场的过程。一般避免在新闻导语中罗列“为了……为了……”等活动宗旨,避免把新闻报道写成流水账。

4.新闻报道一般使用第三人称。学校名称的规范用法为“网上买球”,可简化为“黄河水院”。反映学校办学特色、办学成就以及适宜对外宣传的新闻,一般在标题中使用“网上买球”或“黄河水院”;其他新闻一般在标题中使用“我校”,在文内使用“我校”或“学校”。

5.全校性重要活动和重要工作的新闻,人物姓名一般只写到校级领导。多个校领导参与的活动可采用“校领导×××、×××等”的简略形式,顺序以学校主页中“现任领导”栏目排序为准。专项工作新闻可酌情出现相关部门处级负责人或关系重要的人物姓名。如无必要,部门负责人一般只提“××部(处、院系)负责人”即可(特殊情况除外)。新闻中涉及校内两个以上部门或校内人员排序时,一般根据新闻事件性质并参照学校机构设置排序有关文件处理。新闻中涉及的校外人物姓名、职务等背景资料,一般应由相关部门提供,并参考相关部门意见酌情处理。

6.关于人物称谓。新闻中首次介绍某人职务(或职称)、姓名时,一般采用“职务全称+姓名”的方式,如校党委书记×××,后面再出现时一般应采取“姓名+职务简称”的方式,如×××书记。社会知名人士、文教界人士等,在文稿中出现时可在姓名后加“先生”、“院士”、“教授”等;新闻稿中一般不应在姓名后加“同志”称呼。

7.报道学校领导讲话时,主要使用“指出、强调、××说”等中性词汇,一般避免使用“重要讲话”、“指示”等词汇。在对外交流或就某一事项发表意见时,也可用“表示”;内容要突出校领导讲话的重要精神及需要传递的重要信息。

8.报道学校领导活动时,一般不要使用“亲自”、“亲临”、“陪同”等词语;报道学校领导与来访客人的见面,不要使用“接见”,可用“会见”。

9.参加会议的人物,要区分“出席”和“参加”的含义。“出席”指有发言权和表决权的成员参加会议,“参加”指加入某种组织或活动。参加活动的人员,要写明其身份,是全体学生还是部分学生,是全体教师还是教研室主任及学科负责人,要表达清楚。

10.新闻的行文顺序不必完全按照时间顺序或议程安排进行,要考虑何为重点内容和主要内容。如某会议先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后面多位领导讲话提出要求,应抓住重点,按重要程度排列先后顺序。

11.新闻中如果有部门相关负责人安排部署工作或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工作和精神要求内容较多的,一般应放在新闻稿最后,以“据悉”字眼,集中反映相关内容信息。多个相关部门负责人安排工作的,应精炼相关内容。

12.除全校大型会议、活动外,一般会议、活动避免使用诸如“隆重”、“热烈”等词汇。

13.报道教师、学生活动或其他新闻事件,不得使用“最佳”、“最好”、“著名”等绝对化用语,避免使用“一致”、“极大”等带有情感色彩或评价性质的表述。如稿件确需评价性质的文字,要保持客观立场,让明确的受访者说话。诸如“学生们一致表示,……”等表述不宜使用,应采用较为客观的表述方式或措辞。尊重受访者的意愿,如受访者不希望出现全名,只出现姓氏也可。

14.报道某一新闻事实,一般不使用“首次”、“第一次”、“首例”等评价和判断性质的词汇,除非经过学校相关部门、相关专家认定。要通过学校相关部门和专家来说出“首次”,而不是作者、编辑认为的“首次”。

15.新闻标题要鲜明,能够涵盖文章的主要内容,让读者一目了然;突出新闻要素,体现新闻点;简明扼要,字数最多不超过23个字,以便在标题行中完全显示。

16.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校党委宣传部在编辑新闻来稿时有权对其进行修改,对图片进行取舍、剪裁,并决定新闻发布的形式和栏目。对新闻价值较小或没有新闻价值的稿件可不予发布。

三、新闻上传及排版格式要求

1.全校各级领导和各部门通讯员要站在对学校社会形象负责的高度,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视学校声誉高于一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新闻宣传工作第一责任人,为确保宣传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上传至校园网的每条新闻都要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严格把关审核。经部门负责人、党委宣传部审核后上传至新闻网的新闻,原则上不再对内容进行重复修改。

2.各部门要指派专人作为通讯员,负责本部门的新闻信息上报、宣传报道及网站网页信息的采集、发布和更新;要保护用户名和密码的安全,杜绝不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或无关信息的报送,确保信息安全、准确;在上传信息之前需认真校对,以防内容错漏,上传时根据稿件内容,选择相应栏目。上传结束后,请点击保存后,对“未审核文件”再次校对并查看排版效果。

3. 全校性重大活动和重要事项的新闻稿件原则上在当天报送上传,一般新闻稿件须在活动结束后两日内报送上传。

4.按照“文责自负”原则,新闻稿件应署上真实姓名(以部门名义供稿的除外),作者应对稿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作者署名原则上不超过两人,名字间使用半角空格隔开。如需区别“文、摄影”,采用“文/(作者)(半角空格)摄影/(作者)”的形式。“发布部门”名称应使用全称,如“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等。部门名称前不加“网上买球”。部门名称后不加该部门所属科室名称。

5.新闻标题和正文中,空格、阿拉伯数字、英文字母,使用半角;标点符号应使用全角,特殊情况或有关特殊符号除外。

6.新闻标题中的部门名称一般使用规范简称;新闻正文中的部门名称一般应在第一次出现时使用全称,再次出现时使用简称。

7.为避免因使用不同文字处理软件带来的格式混乱,新闻编辑上传前,先将正文信息在“记事本”中作简单排版后,再“粘贴”报送。或者清除全部格式,按照新闻内容排版要求进行排版后再上传网站。

8.新闻网上传文字格式:标题和正文的字体、字号为宋体、小四;段前、段后为1行,行间距为1.5倍行距。

9.新闻中各类附带的图片要精选。质量上要保证清晰,无“硬伤”,要能反映新闻内容。上传图片编辑时,尺寸大小要求横版图片宽度为550像素左右、竖版图片为280像素左右,要根据图片实际,进行亮度调整、裁剪等编辑。

四、新闻审核

为维护我校新闻宣传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在学院形象宣传、信息传播和舆论导向的作用,学校的宣传报道内容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审核制度。校园网新闻上传发布实行二级审核制度。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上传新闻稿件的初审。党委宣传部负责人负责全校所有新闻的终审。各部门初审后,将部门新闻稿件的纸质稿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该部门公章,报送党委宣传部,否则,不予审核发布;如果新闻稿件涉及敏感问题或重大新闻或校领导出席活动,还需报经主管校领导或新闻事件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上传提交。各级审核人具有对各自权限范围内新闻稿件的修改、审核和删除等权力,同时承担相应的审核责任。

(二)审核程序。信息的上传和审阅一律通过数字校园统一认证平台上进行,基本程序为:部门通讯员上传信息→部门领导或宣传工作负责人审阅、修改→党委宣传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最终审核。上传信息原则上当天内审核完成。

(三)审核内容。各部门领导或宣传工作负责人要强化新闻审核工作责任感,严把质量关,逐字逐句审核,确保新闻质量。审核内容主要包括:

1.真实性。新闻内容包括事件和信息的真实性,以及包括所有涉及到的称谓、提法必须真实、准确。

2.及时性。全校性重大活动和重要事项的新闻原则上在当天或第二天审核发布,校园动态新闻一般需在发生三日内审核发布。时效性已过的新闻一般不予审核通过。

3.规范性。根据上述新闻采写和新闻上传的有关规定,审核新闻稿件的内容和格式是否规范。

4.科学性。坚决杜绝新闻稿件中错字、病句、逻辑混乱等错误发生。

五、考核评比

校党委宣传部按自然年度对全校所有部门网络新闻采写上传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并对优秀部门进行表彰。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