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校专项资金项目业主评审推荐人数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专项资金执行情况和项目负责部门的建议,经与纪委(监察处)商议,对原专项资金项目业主评审推荐人数进行适当修改:
1.项目部门推荐的评审人员要求:专业且熟悉项目招标内容和有关招标政策和要求的;
2.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0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部门推荐评审技术代表人数3人,从中抽取1人参加评审。
3.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00万元以上100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部门推荐评审技术代表人数5人,从中抽取1人参加评审。
4.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部门推荐评审技术代表人数7人(须包含本部门领导),从中抽取2人参加评审。
5.若了解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偏少,不能按照要求人数推荐的,部门领导写出情况说明后,可按实际情况进行推荐。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