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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9 22:04:31  |   点击次数: 来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近期,部分南美洲国家发生经蚊媒传播的寨卡病毒暴发疫情,引起全球广泛关注,我国也发现多例输入性寨卡病毒感染病例。当前,我国大部分地区气温逐渐回升,尤其是南方部分地区气温较高,蚊媒密度将很快上升,通过蚊媒传播疾病的风险增加,另外,春夏季也是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高发季节。为做好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通过蚊媒传播的传染病防控工作,主动与地方爱卫办沟通和联系,按照当地的总体安排,及时部署学校开展以灭蚊为主题的专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要把开展清洁家园、灭蚊防病春季爱国卫生运动、有效防控寨卡病毒病、登革热等传染病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防控寨卡病毒、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春夏季传染病以及预防食物中毒作为当前学校卫生防病宣传教育重点,通过健康教育课及其他多种宣传形式向师生、家长普及防蚊灭蚊知识、春夏季传染病防控知识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师生防蚊灭蚊、预防疾病的能力以及有疑似症状主动就医的意识。要保证学生体育锻炼时间,教育和督促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对疾病的抵抗力。

三、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全国爱卫办的统一要求,集中开展一次以灭蚊为主题的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做好校园环境清理整治工作。特别是要及时清除校园积水,仔细做好厕所、卫生间、垃圾箱、花坛、下水道、蓄水池等易孳生蚊虫场所的清理整治,保证校园清洁无死角。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根据本地区气候特点,针对性地开展灭蚊工作。

四、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特别要严格食品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加工食品时要确保煮熟煮透。有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的学校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等管理工作,定期请当地卫生部门进行水质检测,确保饮水安全。

五、各地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切实落实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一旦发现师生有发热、皮疹(多为斑丘疹)、关节痛、肌肉痛、结膜炎等症状,要督促其及时就医,并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高校校医院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传染病疫情监测、排查和报告工作,确保做到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教育部办公厅

                      20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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